重新開啟已確認的警示
若要重新開啟一個或多個先前已確認的警示:
按一下 [Storage Automated Diagnostic Environment] > [警示]。
將會顯示 [警示摘要] 頁面。
選取您要重新開啟的各個已確認警示之核取方塊。
按一下 [重新開啟]。
將會顯示 [重新開啟警示] 確認視窗。
輸入要與此動作關聯的識別名稱。
按一下 [重新開啟]。
將會重新顯示 [警示摘要] 頁面,而已重新開啟警示的 [狀況] 則會顯示為 [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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