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開啟已確認的警示

若要重新開啟一個或多個先前已確認的警示:

  1. 按一下 [Storage Automated Diagnostic Environment] > [警示]。
  2. 將會顯示 [警示摘要] 頁面。

  3. 選取您要重新開啟的各個已確認警示之核取方塊。
  4. 按一下 [重新開啟]。
  5. 將會顯示 [重新開啟警示] 確認視窗。

  6. 輸入要與此動作關聯的識別名稱。
  7. 按一下 [重新開啟]。
  8. 將會重新顯示 [警示摘要] 頁面,而已重新開啟警示的 [狀況] 則會顯示為 [開啟]。

相關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