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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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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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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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類型:
- 電子郵件 – 如果選擇此項,在「電子郵件地址」文字方塊中鍵入電子郵件訊息的電子郵件地址。
- 呼叫器 – 如果選擇此項,在「電子郵件地址」文字方塊中鍵入呼叫器的電子郵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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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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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或「呼叫器」通知的電子郵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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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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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發事件通知的事件優先等級。優先等級選項如下所示:
- 0 – 資訊
- 1 – 嚴重
- 2 – 重大
- 3 – 當機
- 重大+當機
- 嚴重+重大+當機
- 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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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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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發通知的事件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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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管理群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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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群組,或一個或多個經指派為管理特定裝置的系統管理群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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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不屬於任何「系統管理群組」的裝置中接收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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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事件通知是否從未指派給任何系統管理群組的裝置傳送至此地址或號碼的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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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用事件篩選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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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核取,任何定義的「事件篩選器」會先套用於通知,然後再將通知傳送至此地址或呼叫器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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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過彙總事件的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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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是否只傳送彙總事件通知的設定。彙總事件是指那些共用常見可疑 FRU 的事件,讓軟體將事件彙總至較少且更明確的群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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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閉事件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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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是否在電子郵件文字中包含事件可能的原因與建議執行的動作的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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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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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下此按鈕可為定義的參數新增事件通知接收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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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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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此按鈕可返回「本地電子郵件」頁,而無需新增事件通知接收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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