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透過「本地電子郵件」頁自訂產生電子郵件訊息,以寄給自己或其他管理者。例如,如果您只想收到 Sun StorEdge 陣列發出的高優先性警示通知,可以只針對這個情況建立專用的通知。
注意
警示通知只會寄至您在「電子郵件通知」功能中指定的有效電子郵件地址。本地通知不會將電子郵件傳送至 NSCC 遠端電子郵件發佈者。
除了傳送診斷與監控軟體所收集的 RAS 資訊,您還可以將可自訂的事件驅動訊息子集用電子郵件從儲存系統直接傳送至本地系統管理員。
注意 –
儲存系統應能解析電子郵件地址。此功能在最初設定系統時已設定。使用診斷與監控軟體中的「測試電子郵件」功能來測試此功能。遠端 SMTP 電子郵件伺服器也可在「配置選項」頁中進行設定。請參閱設定配置選項以獲取更多資訊。
對於產生經常性錯誤訊息的事件,您可以指定 8 小時內可收到的該事件之最多通知次數。預設值是 6。您也可以指定 4、2 或「以電子郵件傳送所有事件」(表示 8 小時內無限制的電子郵件訊息數量)。例如:如果最大數量設定為 6,您可以在 8 小時內傳送最多 6 封有關事件的電子郵件訊息。最後一封電子郵件訊息會指明是您在該時段內所傳送的最後通知。
您可以重新啟用有關事件的電子郵件通知。例如,如果您將電子郵件訊息的最大數設為 6,且在 8 小時內於同一事件上收到 6 封訊息後,若想再收到更多有關事件的電子郵件通知,則必須按一下「系統管理」>「通知」>「本地電子郵件」中的「清除電子郵件最大數」按鈕。
注意 –
如果系統未經過適當設定傳送電子郵件至接收方,那麼電子郵件可能不會寄出。這在系統的 Storage Service Processors 位於子網路上,且沒有閘道連至所要的接收方的環境中最明顯。